第(1/3)页 长安城的烤鸭,天下皆知。 甚至有很多人离着好远,要专门去一趟,只为吃一片烤鸭。 一些姑娘贵妇,会专门去请烤鸭的师傅到家里来,一来免得折腾,二来能吃口头炉的。 大娘和三娘他们年轻的时候,想必拿烤鸭当零食,这些年过来,平常人家都能轻易办到的事情,在大娘这里,竟也成了奢侈。 张凌尘来到长安这么久,也从来没有尝过这烤鸭,如今大娘拿来,竟也有些馋意。 “快去做今天的功课,做完了,才能吃。” 大娘吩咐着。 张凌尘不知道功课为何,还以为和自己一样,每日诵经之类的。 张元元回到洞内,在方桌上铺好笔墨纸砚,开始写字。 “凌尘,你师从张三福,定能写的一手好字吧。” 对于写字,张凌尘一直很自信,这些年过来,除了诵经,他最得意的,便是写得一手好字。 师父曾说过,字如其人。 会写字不重要,写得好字很重要。 故而有很长一段时间,师父都让他在细沙上写字,写什么不重要,一直写下去却很重要。 随着他手中的笔越来越长,他不仅将字写好了,胳膊的力气也越来越大,手上的掌控力也越来越好。 张凌尘也不知道该做什么,来到张元元身边,看他写字。 “凌尘,要不你随我一块写?” 张元元拿出另一支笔,递给张凌尘,又分出几张粗纸,示意他也写。 张凌尘接过纸张,坐了下来,想了半天,写下了一个“剑”字。 这字很大,用笔很重,剑锋很长。 张元元笑笑,拿过一张新纸,同样写了个“剑”字。 张凌尘看着张元元写下得这个字,一时有些自惭形秽。 自己也是苦练多年,但自己这个字,在张元元面前,差的不是一点半点。 “元哥你这字,远非我能比。” 张凌尘放下笔,拿起张元元所写的“剑”字,直咋舌。 这个字是真的好看,整体线条明快,笔触干净利落,提按转折自如,用笔简洁大方,如鱼翔浅底,似游龙在天,比之自己那个字,更具飘逸感不说,厚重感更甚几分。 张凌尘说着,还不忘对此对此自己那个字,看起来虽也游刃,可终究差着一些,至少,笔锋还是有些笨重,动感略显不足。 张元元搁下笔,笑了笑:“你只看到这么多吗?” 张凌尘看看张元元,似有些不解。 “元哥你的意思是?” “我观你写字,笔锋虽重但行笔也还流畅,点横竖直撇捺弯钩,的确各有章法,可总体来看,结构有所缺失。” “用笔之道,与用剑之道,相差无几,这一个字,你的优缺点尽显。” 第(1/3)页